
新湖南客戶端4月9日訊(通訊員 胡先科 黃國玲)4月7日,東安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,并促成當事人當庭履行完畢。這是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先行,力求案結事了的一個縮影。
2017年5月,原告某物業公司入駐黨校小區負責物業管理,而被告劉某的房屋一直處于空置狀態且長期拖欠物業費。原告某物業公司多次催收未果,無奈訴至法院。由于該小區未按程序履行交房手續,導致無法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,雙方對房屋是否交付各執一詞,使調解一度陷入僵局。法官認真傾聽了雙方陳述和抗辯后,采用"背靠背"的方式分別做原、被告工作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,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,被告劉某當庭履行完畢。
近年來,東安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始終遵循"調解優先,調判結合"的工作原則,并秉持"當庭履行、案結事了"的審判理念,將審判與執行無縫對接,助力執行攻堅,盡力減少訴累。
責編:張鈺茜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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